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止的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8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0.00 元,截至 2011 年 1 月 11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774,8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7,225,2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1]B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1 年-2016 年
项目 2017 年上半年 合计
累计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47,225,200.00 1,547,225,200.00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40,594,963.99 240,594,963.99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359,384,617.45 80,364,450.61 1,439,749,068.06
加:利息收入 55,739,105.80 28,783.17 55,767,888.97
加:已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 77,200,429.58 189,260.36 77,389,689.94
减:手续费支出 37,496.14 1,250.72 38,746.86
募集资金余额 80,147,657.80 0.00 0.00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亚太轻
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开设了七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分别为:
(1)华夏银行无锡分行锡沪支行,账号:417125-0001819100013719;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4030155260000289;
(3)民生银行无锡支行,账号:3201014210005716;
(4)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账号:472858227549 注;
(5)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账号:498859043056;
(6)农业银行无锡东亭支行,账号:650601040010447;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4030154740002806
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于 2011 年 6 月进行系统升级,本公司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由 484-97108094001 变更为 472858227549。
因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或变更等原因,截至 2017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销
户情况如下:
1、2012 年 6 月 26 日,因“收购的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增资” 超募资金投向项目
资金使用完毕,农业银行无锡东亭支行(账号:650601040010447)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办理了注销
手续。
2、2013 年 3 月 5 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管理,将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
民生银行无锡支行(账号:3201014210005716)的资金 1,044,553.60 元划转到公司开设在浦发银行
锡山支行的另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5 日完成销户。
所有民生银行专户的项目后续支出全部转移至浦发银行专户支出。
3、2013 年 6 月 24 日,因“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
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资金使用完毕,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账号:472858227549)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
4、“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化扩建项目”于 2012 年 9 月完成投资,2014 年 8
月 25 日江苏省科技厅对该项目进行结题,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
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将华夏银行
无锡分行锡沪支行(账号:417125-0001819100013719)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销户,账户上结余的
所有资金(包括已办理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划转到公司开设在浦发银行锡山支行的另
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全部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
压材项目”。
5、公司 201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
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发生变更,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将中国银行无锡南长支行(账号:
498859043056)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销户,账户上结余的所有资金划转到公司开设在浦发银行锡
山支行的另一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全部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
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6、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终止部分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
项目,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账号:84030154740002806)募
集资金存储专户进行销户,账户上结余的所有资金划转到公司开设在浦发银行锡山支行的另一个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全部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
目”。
7、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
材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 8 亿元调整为预计
8.4 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
由公司自筹解决。截止 2017 年 3 月 29 日,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该项目 81,941.56 万元,募集资金全
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锡山支行(账号:
84030155260000289)进行销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在农业银行东亭支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账户:650601040010892,2013 年 4 月 27 日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
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账号:78010122000202114,
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在工行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了一般账户用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和超募资金的现金管理,账号:1103020819200424429。公司已将上述所有现金管理专户管理的闲置
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开设在浦发银行锡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30155260000289),
划转后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3 月 27 日以及年 3 月 28 日将上述现金管理专户销户。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一个正在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及三
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
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止 2017 年 3 月 29 日,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涉及开
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以及现金管理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4,722.5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36.45
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82.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681.6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8,034.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0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可使用状态日 的效益(万
(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 =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期 元)
变更) (2)/(1) 化
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车
否 46,350.00 56,350.00 56,504.68 100.27% 2012 年 12 月 10,279.62 是 否
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期项目
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
是 5,680.00 2,976.81 2,976.81 100.00% 2012 年 9 月 660.06 否 否
化扩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2,030.00 59,326.81 59,481.49 10,939.68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子公司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外方
否 3,165.42 3,165.42 3,165.42 100.00% 2011 年 7 月 不适用
所持 25%股权
公司综合型总部建设 是 6,200.00 3,985.30 3,985.30 100.00% 2012 年 12 月 不适用
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
是 14,218.60 4,037.68 4,037.68 100.00% 2014 年 1 月 不适用
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收购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
否 3,118.00 3,118.00 3,118.00 100.00% 2011 年 12 月 不适用
100%股权
对收购的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
否 11,882.00 11,882.00 11,887.80 100.05% 2012 年 6 月 不适用
公司增资
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 是 4,000.00 417.16 417.16 100.00% 2015 年 1 月 不适用
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
是 60,000.00 84,000.00 81,941.56 97.55% 2018 年 6 月 不适用
材项目 8,036.4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2,584.02 110,605.56 8,036.45 108,552.92 0.00
合计 154,614.02 169,932.37 8,036.45 168,034.41 10,939.68
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化扩建项目主要包括一条技改生产线和一条新建生产线。项目于 2012 年 9 月实施完毕,效益未达到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计收益,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出于成本压力等原因未采用该工艺的产品,目前该生产线主要生产满足高端汽车品牌用挤压材,剩余部分产能生产
因
其他铝挤压产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募集资金 154,722.52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 52,030 万元,超募资金为 1,026,925,200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2011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外方股权的议案》及《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综合型总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1,654,170.90 元采取现金方式收购江南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无锡海特铝
业有限公司 25%股权;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200 万元在无锡市中国工业博览园中博商务中心购置商业用房,建设公司综合型总部,作为公司经
营决策中心、营销中心、投资中心所在地。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 25%股权及建设综合型总部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内容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收购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外方股权项目已完成,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 年 7 月,本公司与中国工业博览园
中博商务中心开发商无锡市博南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预付 3,700 万元购房款,2012 年支付集团信息化系统 178.9 万元,购买办
公用设备 106.4 万元,合计 285.30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综合型总部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 3,985.30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2011 年 9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4,218.60 万元投资于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
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投
入资金 4,037.68 万元。
4、201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收购的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118 万元采取现金方式
收购重庆市博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1,882 万元对收购的
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 5,950 万元注入注册资本、5,932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
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2011 年 12 月,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2,338.50 万元,2012 年 1 月支付余款 779.50 万元,合计 3,118
万元。 2011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对博赛安信达(无锡)铝业有限公司增资 11,882 万元,于 2011 年 12 月 20 日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无锡市锡山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以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10,000 万元对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补充募投项目“亚太
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期项目”的资金缺口。本次补充后,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 46,350 万元调整至 56,350
万元。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2012 年 1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2 年 3 月 7 日,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在南通市
海安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亚太轻合金(南通)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用轻量化高性能铝合金一期项目
共投入资金 56,504.68 万元。
6、201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
资金 4,000 万元建设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为满足战略发展需
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终止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 3,582.84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理
财收益),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本次调整后,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417.16 万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精密模具研发和制造中心投入资金 417.16 万元。
7、201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同意使用 60,000 万元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同意意见。2013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议案》。
2014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经独立董事、监事
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
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 6 亿元调整为预计 8 亿元(含原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和三个项目的累计节余资金合
计 65,207.31 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
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终止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
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 3,582.84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新扩建年
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 8 亿元调整为预计 8.4 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
公司自筹解决。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投入资金 81,941.56 万元。
8、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自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及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已购买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 0 元,本年已收到理财产品收益 189,260.36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截至 2011 年 1 月 1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4,059.496399 万元,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出具苏公 W(2011)E1011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201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059.49639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01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超募
资金暂时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同意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
资金金额 5,000 万元。截至 201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将 5,000 万元如期归还于民生银行无锡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1、“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剩余)超募资金 10,180.92 万元:公司 201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
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9,900 吨平行流管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 14,218.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 10,218.60 万元,流动资金
4,000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为 14,218.6 万元。项目实施后,将形成 9,900 吨的年生产规模(其中技术改造生产线产能 4,900 吨/年、新建生产线
产能 5,000 吨/年)。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9,900 吨平行流管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037.68 万元。因公司生产基地战略调整,公司将在公司
现住所实施的 9,900 吨平行流管项目缩减规模变更为“年产 4,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主要为技术改造生产线的建
设,变更后总投资为 4,037.68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为 4,037.68 万元。新建生产线(产能 5,000 吨/年)将并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压材项目实施地实施。
因
2、“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化扩建项目”节余资金 2,703.19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公司综合型总部”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
2,214.70 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节余(剩余)超募资金 3,582.84 万元: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
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投入已基本能满足变更后的
“年产 4,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为合理投资,提高投资利用效率,终止“精密模具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并
将终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0 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2013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议案》。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
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项目款项 38,478,855.14 元,累计为 521,901,582.23 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
对应的原 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际累计投入 进 度 ( % ) 性是否发
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效益 计效益
金额(2) (3)=(2)/(1) 生重大变
(1) 期
化
高性能无
缝铝合金
复合管研
究及其产
业化扩建
项目
公司综合
型总部建
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 设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变更后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81,941.56 万元,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材项目
年产 9,900
吨热交换
平行流铝
合金管生
产线技术
改造项目
精密型腔
模具研发
与制造项
目
公司 201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
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为满足战
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
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
同意变更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管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变更后原“年产 9,900 吨热交换平行流铝合金
管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剩余)超募资金 10,180.92 万元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之“高性能无缝铝合金复合管研究及其产业化扩建项目”节余
资金 2,703.19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公司综合型总部”建设项目的节
余资金 2,214.70 万元共计 15,098.81 万元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
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
材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
益)由 6 亿元调整为预计 8 亿元(含原未安排使用计划的超募资金
50,108.50 万元和本次三个项目的累计节余资金 15,098.81 万元合计
65,207.31 万元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度内不足部分
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该议案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相关内容已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公司 201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安排的议案》,为满足战
略发展需要,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新扩建年
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
终止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并将终
止后原“精密型腔模具研发与制造项目”的剩余资金 3,582.84 万元(不含
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入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
目。本次调整后,新扩建年产 8 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总投资约
12 亿元保持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由 8 亿元调
整为预计 8.4 亿元(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投资额
度内不足部分或者超过项目投资额时由公司自筹解决。
上述议案均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同意意见。相关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