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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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的

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等规章的要求,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没有发生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担保

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朱和平、陈易平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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