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
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经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于2017年8月21日收到贵公司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经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均未发生变化,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小股东的利
益,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认真审议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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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
四、2017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3]13 号《关于上报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
违规担保情况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审
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合计 242,300 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违规担保事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仁平、王进、马东立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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