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
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等相关规定,控股股东
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规定实行对外担
保事项,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非公允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
易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平、
公正的原则。
四、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文晖 区永强
日期: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