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

解相关情况后,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

案》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关于《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

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坏账

进行核销。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情况已在《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详细披露。

2、公司不存在没有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4、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

来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

市公司资产,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维护了中小

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梁丽萍 范荣玉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元力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