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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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2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经到

期。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5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

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786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宜。强力新材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1,517 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 95.50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72,999,924.88 元,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费用等相关税费及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3,971,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028,724.8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 XYZH/2016GZA1043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包括中介机构费用等在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的余额,

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即本次交易对价 25,500 万元中的 60%即 15,300

万元。

现金对价支付节奏如下:

(1)2016 年 6 月 3 日,支付第一期现金收购价款,金额为交易对方因本次

股权收购应缴个人所得税金额的价款 48,838,143.40 元;

(2)2016 年 6 月 21 日,支付了第二期现金收购价款 50,484,356.60=现金

对价的 65%即 9,945 万元-第一期现金收购价款 48,838,143.40 元;

(3)在佳英化工业绩承诺期第一个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完成业绩

补偿承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现金收购价款,即现金对价的 20%,合

计 3,060 万元;

(4)在佳英化工业绩承诺期第二个年度盈利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并完成业绩

补偿承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现金收购价款,即现金对价的 15%,合

计 2,295 万元。

截止目前,共计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的 85%即 13,005 万元。

由于公司支付现金给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具有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

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的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

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

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

可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

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行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

审计委员会。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

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1)强力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东兴证券对强力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计划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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