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8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0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以及财会〔2006〕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未修改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
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规定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
如下:“其他收益”科目增加人民币 226,826.64 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人民
币 226,826.64 元,但对 2017 年上半年和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改,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会
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
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