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17-052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
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
2、《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
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