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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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 386 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

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怀全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

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事项采取权益保障措施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

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茂创投”)签署《浙江海亮股份有限

公司权益保障协议》,由海亮集团和正茂创投向公司支付权益保障金2.74亿元,

并对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实现情况按权益保障协议约

定的相同口径计算。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保障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更好地保护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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