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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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

方吉林江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我们认为:上述

关联交易是为了补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及子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志宏 郑锦桥 韩赤风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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