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专字[2017]4771 号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财
务公司”)管理层对 2017 年 6 月 30 日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
险评估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是有色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有色财务公司管理层所做
的与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有色财务公司与其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
一、有色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有色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有色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
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本报告仅供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使用。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风险评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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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二○一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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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47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于2010年10月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铜
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股份”)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
本30,000万元。其中有色集团出资21,000万元(其中美元500万元),占注册资本
比例70%;有色股份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30%。公司于2010年10月20
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6H234070001),
并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在 铜 陵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注 册 号
340700000051726)。
2013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由有色
股份和有色集团分别出资6,000万元和14,000万元。至此有色财务公司实收资本及
注册资本增至50,000万元,其中:有色集团出资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
有色股份出资1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
2015年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业务,统
一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5634324990。
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
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
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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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环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
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
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对财务公司行使经营权,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审核委
员会,并根据业务发展以及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要求设有结算业务部、计划财
务部、信贷业务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等六个部门,构建了前台、
中台、后台分离的三道工作程序和风险防控体系,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会
监事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总经理
信贷审核委员会
结 计 信 综 风
算 划 贷 合 险 稽
业 财 业 管 管 核
务 务 务 理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
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
基础,通过加强和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编制完成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
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
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
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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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业
务管理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账户管理办法》《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
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
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资产负债管理要求,
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
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
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
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
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在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前提下,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通畅。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业务部将业务数据向计划财务部传递交账,计划财务部
据以及时记账,交叉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将
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管理中。
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
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
拆出资金前,由计划财务部根据资金充裕程度和银行间同业拆借的行情,提
出拆出申请,报经总经理签批后,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上或银行间场外拆
借市场进行拆出资金报价。拆出资金到期后,由计划财务部计算拆出利息收入,
及时收回拆出资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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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发生短期资金不足时,由计划财务部提出资金拆入申请,报公司总经
理批准后,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或者银行间场外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根据
市场情况确定拆借利率。拆借到期后,计划财务部提前准备好资金头寸,计算应
付利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资金调拨通知书交结算业务部办理划款。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从事信贷业务的对象仅限于有色集团的成员单位。公司信贷业务的内控
重点是防止和降低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建立有效
的内部风险防范制度,为此,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铜陵有色金
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授信业务管理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评级办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客户担保业务管理办
法》、《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铜陵有色
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商业汇票承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各
类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以风险评估和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1)对外担保管理方面
公司将对外担保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执行过程中,坚持严格程序、责权
统一、控制风险的原则。在对担保管理时,严格执行业务台账制度、跟踪监控制
度等担保业务日常管理制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2)票据承兑方面
商业汇票承兑纳入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公司信贷业务部按照统一授信管理要
求建立承兑台账记录授信使用情况,并保管承兑协议及相应的担保合同;风险管
理部负责授信额度使用的监控;计划财务部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对承兑业
务实行总量监控;结算业务部负责按照有权人审批意见签发承兑汇票,并安排专
人保管承兑汇票空白凭证和汇票专用章,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监督。
(3)票据贴现方面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纳入公司信贷资产总量并在资产负债比例内考核,公司信
贷业务部是接受贴现业务申请的部门、结算业务部是贴现业务的操作部门、风险
管理部是对贴现业务进行审查和风险监控的部门。商业汇票贴现由信贷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结算业务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
3、投资业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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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尚未取得对外投资业务资格。
4、内部稽核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由对董事会负责的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进行
指导、监督,由稽核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
督。稽核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
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内部
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及时向管理层提出改进
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信息系统依托有色集团信息网络搭建,主要包括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
系统。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资金管理系
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公司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与九恒星
软件兼容较好。在风险防范及安全措施方面,公司采取包括为公司局域网配置主
边界防火墙、银行防火墙等措施,确保公司网络安全。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公司
采取由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采取系统操作日
志管理、数据更新审核、审计、完整的数据备份方案等多种手段使得系统所有运
行操作均可追溯,保证数据不易被窃取、篡改,并且当数据出现问题后能快速恢
复到正常状态,使公司信息系统真正做到“安全、稳定、便捷、保密”。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地
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
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总资产65.72亿元,其中: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44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1.81亿元,贷款34.30亿元(其中包括美元贷款600.00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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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贴现5.70亿元;吸收存款53.00亿元,全部为有色集团内部单位存款。2017
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0.4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844.89万元,实现税后
净利润4,382.42元。
2、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92,533.66
元÷(540,199.46+0*12.5)万元=17.13%,不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0+0)= 0.00万元,
资本总额=92,679.39万元,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0%,低于 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0%,低于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13.96万元÷92,679.39万元=0.02%,低于
20%。
4、股东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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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0 155,657.84 41,164.64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99,492.88 -
合 计 50,000.00 355,150.72 41,164.64
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存款 贷款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92.88 -
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81,994.98 -
铜陵有色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8,659.96 -
合肥铜冠国轩铜材有限公司 1,844.68 -
铜陵格里赛铜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045.80 -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铜材有限公司 910.37 -
铜陵有色金翔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836.64 -
铜陵有色股份铜山矿业有限公司 539.16 -
安徽铜冠铜箔有限公司 536.68 15,000.00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黄铜棒材有限公司 501.68 -
铜陵有色股份天马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405.76 -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389.15 32,000.00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13.79 -
铜陵有色股份安庆月山矿业有限公司 201.10 -
句容市仙人桥矿业有限公司 170.05 19,600.00
铜陵有色股份凤凰山矿业有限公司 157.12 -
芜湖金奥微细漆包线有限公司 112.98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4.96 19,795.59
铜陵有色股份线材有限公司 58.91 1,507.92
铜陵科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53.65 -
南京伏牛山铜业有限公司 47.20 -
铜陵有色股份铜冠电工有限公司 38.83 19.83
安徽铜冠(庐江)矿业有限公司 20.55 4,000.00
铜陵金威铜业有限公司 19.20 -
芜湖铜冠电工有限公司 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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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298,438.46 91,923.34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吸收存款余额529,978.88万元,上市公司在本
公司存款余额为298,438.46万元,上市公司在本公司贷款余额为91,923.34万元,
其中票据贴现余额为21,323.34万元。
综上,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
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比
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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