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推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现就 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累计
担保情况。
三、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
内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