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关于孙公司奥威公司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4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奥威公司租赁厂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

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

广州市奥赛钢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在

广州与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签订《租赁合同》,

约定奥赛公司租用番禺中钢厂的厂房、配套设施等作为生产经营基地,年租金

371040 元,租期 15 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2.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控制,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

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该交易已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石笙、姜宝才、张野、王云琪、虞夏、

章超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企业性质:联营企业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毛海波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14660990

经营范围: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制造;金属制品批发;

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装饰材料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零售。

主要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经济发展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2.历史沿革和发展概要

1993 年 12 月 2 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批准,番禺中钢厂由广

东省番禺区石基镇石岗东经济发展公司、海南金达实业联合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

建,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石岗东公司以 3 万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作价 450 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5%,金达公司以现金出

资 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

1999 年 6 月,中钢集团承继了金达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按原联营合同和章

程承担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2004 年 9 月 27 日,根据中钢投(2004)247 号文件,中钢集团将所持有的

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制品院。

2007 年 12 月 5 日,根据中钢企(2007)494 号文件,中钢制品院将所持有

的番禺中钢厂全部股权划转给中钢集团。

由于长期投资不足,企业技术装备日趋落后,番禺中钢厂主营业务市场份额

大幅缩减,近三年,仅靠为企业提供来料加工和出租部分物业维持经营。

2016 年末总资产 622 万元、净资产 108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72 万

元、净利润 9 万元。

3.公司与番禺中钢厂同受中钢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番禺中钢厂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的租赁标的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金达西路 1 号面积

为 1820 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设施。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厂房租金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金为 2 万元/月。该定价系参考当

时周边厂房租赁价格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面积及租金

车间厂房面积 1820 平方米,租金标准为 6 元/平方米月。配套设施租赁费

为 2 万元/月。

2.租金总额

每年租金总额为 371040 元/年

3.租期:拾伍年,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付款方式

每年年底一次性将租金全部交付番禺中钢厂。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奥赛公司自 2006 年以来一直租用番禺中钢厂厂房,该交易可以保障奥赛公

司经营的连续性。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

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中钢集团及其控制下的企业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48161.51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广州市奥赛钢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赛公司”)向广州市番禺中钢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番禺中钢厂”)租赁厂房、

设备是收购产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保障奥赛公司经营连续性的必要事项,符

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该关联交易系对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之持续性关联交易具体内容的确定。

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

决。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制品院的全资子公司奥赛公司从 2006 年开始一直租用

番禺中钢厂的厂房及设备,该关联交易系奥赛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证

奥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及连续性。交易的租赁价格参照所租赁厂房周边的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司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奥赛公司

租赁番禺中钢厂厂房及设备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钢天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