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 B 股 编号:临 2017-018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财会〔2017〕15号
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规定: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同时,在利
润表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
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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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
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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