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 2017-045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7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
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1.88亿元,减少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1.88
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
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
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
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公司2017年6月
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25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
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
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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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
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2017 年 6 月 30 日考虑分出业
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 41.88 亿元,减
少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 41.88
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相关规定
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保监会
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
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1
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半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半
2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
报告》;
5、已审阅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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