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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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9:30 在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

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

次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规定“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该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

现根据财政部要求,同意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董事会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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