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长
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 2017 年度 1-6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外担保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阳影视履行产品本金和预期
收益的兑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项担保金额为:6000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5,500
万元,报告期末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1,500 万元,没有发生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俞铁成____________ 俞乐平____________ 高凤勇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