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7-03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现将联美
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本公司”、“公司”) 编制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1103 号文核准,公司申请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99,896,694.00 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9.3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869,999,995.8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27,119,999.97 元(含
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2,879,995.87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9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2017 年 5 月 9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喜验字〔 2017〕
第 01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3,863,445,707.39 元(与存入初期差额为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新
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滨河支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
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1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34210102000008691 1,350,099,040.72
司沈阳市滨河支行
2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110100102000045047 1,206,424,000.00
司北京分行
3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880020102000028543 804,282,666.67
司上海黄浦支行
4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 602101020000000351 502,640,000.00
司石家庄分行
三、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无。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