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7-01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
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
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
“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
追溯调整。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 中
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 政府
补助;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
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
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15 号文所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公司所作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