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7-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
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记名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罗洁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整体情况,编制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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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自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追加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
贷款授信额度由人民币 4000 万元整增加到人民币 6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
并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依时偿还借款本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
责任和义务。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美国华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
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全资子
公司美国华鸿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整,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美国迪生力轮胎有限公司提供内保
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控股子
公司美国迪生力轮胎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整,担保期限不超过 3 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山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美国华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美国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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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力轮胎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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