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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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书

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17 年 8 月)》。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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