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产 品: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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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7-79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 在公司海吉星会议室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董事会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

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集中资源支持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拟同意公司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吉农公司 100%股权,并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

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履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作为

挂牌底价(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转让吉农公司 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

吉农公司股权。

本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提议授权管理层

办理股权挂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吉农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吉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沪南路 2036、2038 号;

3、法定代表人:高巍;

4、注册资本:1,589.237 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0 日;

7、营业期限:1995 年 6 月 20 日至不约定期限;

8、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参股、控股、国内商业贸易(专项除

外),物资供销(专项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吉农公司 100%股权;

10、主要资产及业务情况:吉农公司名下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吉侬

宾馆物业,主营业务为自有物业的租赁;

11、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农公司资产总额为 4,970.31

万元,负债总额为 95.39 万元,净资产为 4,874.92 万元,资产负债率

为 1.92%;2016 年度,吉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278.38 万元,净利

润为 772.39 万元。(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受让吉农公司原持有上海农产品中心批

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62.8%股权;2016 年度,吉农公司收到上海

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往期分红款项 628 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吉农公司资产总额为 5,056.54

万元,负债总额为 2,211.35 万元,净资产为 2,845.19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43.73%;2017 年 1 至 7 月份,吉农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209.17

万元,净利润为 106.27 万元。(注:2017 年 7 月,吉农公司实施了利

润分配,金额计入了“应付股利”科目;吉农公司已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支付了分红款项)

三、吉农公司所持有主要资产相关情况

1、资产名称:吉侬宾馆;

2、位置:上海浦东新区沪南路 2036、2028 号;

3、土地性质:商办综合用地;

4、宗地面积:3,800 平方米;

5、使用期限:200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1 年 12 月 10 日;

6、建筑面积:6,398.76 平方米;

7、房屋用途:旅(宾)馆;

8、房屋层数:5 层;

9、竣工日期:1998 年;

10、获得方式:系 2003 年 7 月吉农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购入;

11、他项权利:吉侬宾馆未有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12、资产账面价值: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吉侬宾

馆物业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1,342.22 万元。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式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履

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并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作为

挂牌底价(评估基准日为 2017 年 7 月 31 日)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转让吉农公司 100%股权。

(二)债权债务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受让方代偿债务问题。吉农公司没有股东借

款,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

(三)员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为了集中资源支持公司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

本事项涉及的财务影响尚须根据公开挂牌成交结果确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转让吉农公司 100%股权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支

持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公司战略。公司决策

本事项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吉农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吉农公司 100%股权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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