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9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
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
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2017年1-6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50,000.02元。该变更对公司财务
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