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意
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咏恩、熊伟、蔡海静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