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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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 千里 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决定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

际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丁立红先生因病未出席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

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要求相关方立

即改正的议案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监会【2017】7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

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庄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

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 万元罚款。

董事会要求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罚款,并尽

快制定可操作的改正方案,尽早落实改正事项,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相关方提起诉讼的议案

如果庄敏、陈海昌、庄明、蒋俊杰未能尽快制定可行的改正方案,未能及时

落实改正事项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应代表公司向上述相关方提起诉讼,以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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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7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 千里 0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要求公司改正

的议案

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监会【2017】7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

决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保千里责令改正,给予

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对童爱平、王务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

款;对林硕奇、王培琴、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

元罚款。

董事会要求公司立刻采取以下改正措施:

1、公司及上述被处罚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罚款。

2、公司及相关股东等责任人全面核实虚假意向性协议及虚假附件的有关情

况,并如实对外披露相关事实,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3、公司须根据相关事实处罚相关责任人,并处予罚款。

4、公司必须进一步扩大合同管理制度的范围,将各类意向性协议全面纳入

管理,从源头控制信息披露风险。

5、公司必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董监高的培训工作,提高董监高对

信息披露的认识,强化信息披露风险控制意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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