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7-07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当天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
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1,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
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规模
2.0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2.04、债券品种和期限
2.0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6、募集资金的用途
2.07、回售和赎回安排
2.08、担保安排
2.09、交易及转让场所
2.10、偿债保障措施
2.11、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转让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年8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 1 至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议案 2 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11)
2.01 发行规模 √
2.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2.0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2.04 债券品种和期限 √
2.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6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07 回售和赎回安排 √
2.08 担保安排 √
2.09 交易及转让场所 √
2.10 偿债保障措施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3.00 √
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转让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
4.00 √
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
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楼 8 层证券
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羽,彭麟茜;
联系电话:010-80559199;联系传真:010-80559190。
电子邮箱:xin000620@126.com
5、相关费用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新华联文化旅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100 总议案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规模 √
2.0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
2.03 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2.04 债券品种和期限 √
2.0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
2.06 募集资金的用途 √
2.07 回售和赎回安排 √
2.08 担保安排 √
2.09 交易及转让场所 √
2.10 偿债保障措施 √
2.11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3.00 √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转让北京恒兴长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 √
股权的议案》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 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 2):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 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提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提
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对此提案放弃表决,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
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
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
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0620
2、普通股的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审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