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恩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二)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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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二)

(2017 年 8 月)

原章程 修订后的新章程

章节条目 内容 章节条目 内容

第四章 第四章

第七十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条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条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表决权。 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董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

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 股东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

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 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

人充分披露信息。 人充分披露信息。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

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 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

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 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

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 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征集 者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征集。

公司对征集投票权不设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章 第八章

第一百六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十二条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 十二条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 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 (二)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

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 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当年度

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 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比例、发放 (三)现金分红比例、发放

股票股利的条件、分红的时间间 股票股利的条件、分红的时间间

隔:公司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和 隔:公司现金利润分配的条件和

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 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

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20%,或公司最近三 分配利润的 20%,或公司最近三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60%。 利润的 60%。现金分红是公司优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 先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

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 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

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四)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 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 (四)公司董事会做出不实

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 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

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 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

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 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

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 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 理由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在

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独立董事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六)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 (六)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

众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

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众增发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 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

其占用的资金。 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 其占用的资金。

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 (八)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

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 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

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 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

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 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

方案的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 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

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 方案的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 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

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 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经公司二

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

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涉及 能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股利分配相关议案,公司应通过 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涉及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 股利分配相关议案,公司应通过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 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

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

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 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 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

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

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 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

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股东关心的问题。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 股东关心的问题。

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

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

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 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 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二以上表决通过。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二以上表决通过。

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 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 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

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

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 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

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 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

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 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 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

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

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 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 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

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

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

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 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中小股东投票权。 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

(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 中小股东投票权。

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

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 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

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 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

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 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

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 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

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

如已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如已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

等。 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十一)未来三年公司具体的股 等。

利分配计划:公司将根据自身实 (十一)未来三年公司具体

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 的股利分配计划:公司将根据自

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

的意见制定或调整未来三年股利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

分配规划。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 监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未来三年

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股利分配规划。在公司当年实现

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预留盈 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

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 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足额预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 留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

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现金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

最低应达到 20%。在确保足额现 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在确保足

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 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

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 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

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存 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

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

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

金。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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