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12:0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现场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及要
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