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该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执行。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会
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内容
(1)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计
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2)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将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
入” 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 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比较数据
不予调整。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
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