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17-037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进行了修订,该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
行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审议程序
公司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
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
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相应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