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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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16 号富力盈盛广场 B 栋 25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33,690,0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907%。其中,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533,683,49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89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

2、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果为 : 同意 533,686,090 股 ,占出 席 会议有 效 表决权 股 份总数 的

99.999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该议案被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郭栋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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