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7—031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 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排水公司为公司向其担保事项提供了反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排水公司拟投资
新建北湖污水处理厂(详见公司临 2015-015 号、临 2015-018 号公告)。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7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的议案,其中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投资 45.52 亿元,2017 年计划投资额
15 亿元,北湖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项目总投资 2.50 亿元,2017 年计划投资额 500 万
元。(详见公司临 2017-006 号、临 2017-010 号公告)
为推进实施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排水公司拟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硚口支行(以上三家银行统称“银团成员行”)签订《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合
同》(以下称“贷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 360,000 万元,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北
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公司拟为排水公司此次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并与银团成员行签署《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称“保证合同”)。同时,排水公司
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
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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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17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26 日临 2017-029 号、临
2017-032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80,274,300 元
注册地址:洪山区团结大道 1018 号 14 栋
法定代表人:张勇
经营范围:从事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维护;排水和污水处理的技术
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排水公司总资产 60.65 亿元,净资产 30.67 亿元,总
负债 29.97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97,073.06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38,092.76 万元,净
利润 27,098.88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7,536.40 万元,主营业务
利润 15,021.12 万元,净利润 15309.4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 360,000.00 万元
反担保内容:排水公司以其拥有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
经营协议》项下对武汉市水务局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设定质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排水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董事会认
为,排水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
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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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本次
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360,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78.71%。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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