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上交所 2017-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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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81 公司简称:八一钢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一钢铁 600581 *ST八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董新风 冷菲

电话 0991-3890166 0991-3890266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新钢路 头屯河区新钢路

电子信箱 dongxf@bygt.com.cn lengfei@bygt.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1

增减(%)

总资产 13,607,857,417.74 11,011,510,902.10 2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02,715,835.15 2,197,487,784.32 18.4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1,607,209.53 431,310,056.74 -69.49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7,083,788,818.97 3,672,613,255.67 9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1,453,823.33 -313,799,118.39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9,114,642.23 -318,929,942.21 不适用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73 不适用 不适用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2 -0.41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2 -0.41 不适用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3,61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 国有法 50.02 383,394,632 0 冻结 3,765,690

限公司 人

高华-汇丰-GOLDMAN, 未知 0.64 4,924,533 0 未知

SACHS & CO.

梁耀辉 未知 0.63 4,856,262 0 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63 4,800,000 0 未知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 未知 0.54 4,106,200 0 未知

投资基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未知 0.51 3,900,000 0 未知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 0.47 3,594,839 0 未知

2

司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未知 0.44 3,358,700 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未知 0.41 3,110,871 0 未知

司-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MORGAN STANLEY & CO. 未知 0.32 2,468,100 0 未知

INTERNATIONAL PLC.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八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余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抓住市场行情向好的契机,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紧扣市场需求,着

力推进产销研用一体化工作,在确保满足重点客户、重点工程与战略客户产品质量与交货期的同

时,加大回款力度,以产品销售的增量增效,巩固公司在区域市场的份额和竞争地位。对内则聚

焦全流程的成本控制,按照年度预算要求对成本类指标进行专项分析,把生产消耗类指标转化为

生产操作指标,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并做好日常管理跟踪与评价,切实降低消耗。在此基础上,

以技术降本工作为抓手,推进低成本制造技术的应用,全方位提升成本管控水平;此外,公司大

力开展“两金”压降工作,防范和降低存货及应收账款风险,有效提升经营效率和经济运行水平。

1-6 月,公司累计产钢 249 万吨、同比上升 45.61%;累计产材 236 万吨、同比上升 44.79%;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市场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推进营销模式转变,加大产销研工作衔接力度,

将生产、销售、科研等资源有效地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一体化运行协同效应。凭借自身在规模、

品牌、人才、技术研发、质量管理、营销与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公司产品相继中标乌鲁木齐市地

铁三号线、四号线、克南高架东延二期、昌河景观大桥、保税区项目、阿富准铁路、格库铁路等

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为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实力创造了有利条件。1-6 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

3

入 70.84 亿元、同比增长 92.88%;实现净利润 4.01 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该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为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据此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

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66 万元

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详见公司临 2017-051 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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