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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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8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中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 沣 罗丽萍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2、63 层

电话 0753-2511298 020- 83909818

传真 0753-2511398 020- 83909880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股、元/股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6,149,765,862.21 15,745,310,813.60 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72,881,101.30 8,236,574,017.39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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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27,090,095.40 1,621,574,462.88 -18.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196,095.67 393,750,297.49 -3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3,105,724.49 358,527,677.15 -90.77%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210,812.90 696,589,482.85 -58.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0% 6.32% 减少 3.1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2 0.21 -42.86%

稀释每股收益 0.12 0.21 -42.8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13829 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普通股数量 股份数量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00 348,142,058 44,927,536 302,037,574

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7 118,995,755 118,995,755

宁远喜 境内自然人 5.35 116,363,325 87,272,494 115,688,32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09 67,276,500

深圳市综彩绿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1 54,637,681

-综彩绿色宝新能源专项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鑫证券-浦发银行-华鑫证券志道 1 号集合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 47,826,086

产管理计划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 44,927,53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4 40,082,83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2 31,000,008

上海首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 23,8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2.4 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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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2.6.1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16 宝新 01 112483 2016 年 11 月 28 日 2021 年 11 月 28 日 20 亿元 3.73%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16 宝新 02 112491 2016 年 12 月 12 日 2021 年 12 月 12 日 10 亿元 4.14%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2.6.2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本报告期末比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末增减

资产负债率 47.52% 47.68% -0.16%

本报告期比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01 7.88 -49.11% 主要系收入下降及成本上升导致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2.6.3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否

3.2 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结构调整持续深化,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伴随

电力市场改革步伐加快,售电侧竞争日趋激烈;同时,煤炭供需平衡偏紧,电煤价格高位上

涨,火电企业燃料成本上升;行业发展压力较大,经营形势严峻复杂。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坚持战略定力,主动、自觉、持续规范

运作,在努力经营电力主业的同时重点抓好金融投资领域的工作,坚定实施“产融结合、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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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努力实现公司平稳发展

的目标。

3.2.1 稳中有为,加强新能源电力管理

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抓好梅县荷树园电厂日常经营,推进陆丰甲湖湾清洁

能源基地项目建设,积极应对行业发展新形势,深入贯彻“环保第一、安全第一”目标责任

制,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建设,各项工作均有序进行。其中,在国家深入实施供给侧改革、

严控火电规模的行业背景下,作为广东省重点能源建设项目,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

(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获得国家、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重点支持,按期建设,有序

推进,有望于明年上半年顺利投产。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实现了在国家严控产能环境下的逆

增长,为公司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全力以赴

做好基地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工程优质高效完成,巩固公司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的龙头

地位,坚持走环保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3.2.2 稳中求进,发展新金融控股布局

公司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同时,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

信、融资租赁于一体的金融大平台,培育打造 “宝新金控”金融产业集群,形成新的利润增

长极,实现金融板块与电力板块的良性互动发展。

①梅州客商银行开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获《广东银监局关于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开业的批复》(粤银监复[2017] 163 号)批复开业,成为广东银监局辖内首家民营银行。梅

州客商银行将立足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梅州,坚持 “四个金融,三位一体”

的发展战略,致力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综合金融服务。梅州客商银行是公司“宝新金控”战

略落地的重要抓手,其天然的金融属性、丰富的渠道客户资源可有效对接证券、基金、投资、

保险、征信、融资租赁等业务,合力打造公司金融生态圈,构建金融产业链,全面提升公司

金融运作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②多种金融业态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受让及增资宝合金服 40%的股份,建立与参股公司百合网的业务合作,

助力打造“互联网+”新业态;协议受让并增资东方富海 42.86%的股份,布局开拓“银行+PE”

全新模式。多元化金融业态有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实力,形成资本生态圈,从而夯实金融平

台基础,推动板块协同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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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稳妥实施,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彰显信心

在《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配套文件的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

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截止报告披露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了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股票的购买,购买均价 5.79 元/股,购买数量 6,620,100 股。至此,公司首期、第二期、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6,034,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4%。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平稳顺利实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司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

共享机制,彰显了对公司长期发展、长远价值的坚定信心,有助于通过制度机制的创新牵引,

聚合优秀人才加盟,进一步提升公司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议案》。因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全资子公司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使财务信息更准确、真实

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结合自身及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在原会计政策的基础上新增融资

租赁业务相关的会计政策。该事项不涉及追溯调整以往年度财务数据。(详见公司 2017-037

号公告)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控制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宝新 3 号私募投资基金。

宝新 3 号私募投资基金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发起设

立,并作为基金管理人,系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无固定存续期限。截止报告期末,该

基金份额总额为 10,000,097.22 份,基金份额单位净值为 1.009 元。

公司从中可获取的利益、所承担的风险及结构化

控制权

名称 控制权内容 主体对其提供融资、商品或劳务以支持自身主要

方式

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

宝新 3 号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资产持有其 10%的 公司从中可获取的利益为投资持有产生的收益。

募投资基 管理 份额,并为其管理人; 截止报告期末,宝新 3 号私募投资基金总资产为

金 2、母公司作为投资人,持有其 90%的份额。10,097,050.09 元,净资产为 10,094,541.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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