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77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发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
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四)变更日期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
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
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也不
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执
行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
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
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2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