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

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

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

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

并延续到2017年上半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与沈阳市财政

局、沈阳市绿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外国政府贷款沈阳环境改善项目再转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贷协议”所涉及的9.4亿日元贷款中的6.5亿日元提供反担保。该笔9.4亿的日元实物

贷款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同意,由沈阳市财政局提供担保,辽宁省机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承诺向沈阳市财政局提供反担保,其中辽宁省机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担保2.9亿日元,公司担保6.5亿日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3,098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无新增担

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改善项目日元贷款提供的担

保。上述担保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我

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独立董事:黄昌华、毛春景、龚巧莉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合金投资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