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洲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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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 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

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的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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