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7-099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会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表决监事 5 人,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调整部分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