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基于判断立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提前收到了公司关
于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审慎态度对前述议案
和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 认为该等事宜符合公司现有情况和经
营管理的实际需求,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同意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本页为《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
签字页)
张永泽 郑洪涛
(签字): (签字):
何帅领
(签字):
签字日期: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