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天利”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京天利 2017 年半年度的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49 号)核准,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9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23,800,0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53,816,771.30
元,实际募集资金 169,983,228.70 元。
截止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3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9,293,953.5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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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2,182,891.99 元;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300,400.00 元(已扣除先期投入而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置换的 32,182,891.99 元);2017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0,661.60 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2,594,657.60 元(包含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于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0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
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
行查询专户资料。
2014 年 10 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北京西直门支行、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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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
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33,134,985.03
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彩经纪”)增资。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彩经纪在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天彩经纪会同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次募集资金变更详见
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1140154800005446 30,749,200.00 已注销
北京西直门支行
广发银行北京新外
137051512010000839 67,743,200.00 已注销
支行
交通银行上海田林
310066166018010040558 80,307,600.00 已注销
支行
广发银行北京新外 活期(年定
955088020996000123 32,594,657.60
支行 期)等方式
合 计 - 178,800,000.00 32,594,657.60 -
注 1: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西直门支行和交通银行上海田林支行的募集资金已
于 2015 年 3 月使用完毕,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转入
了公司普通账户,并注销了在上述两个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2: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银行账号 137051512010000839)的募集资金及
利息 33,134,985.03 元转入了天彩经纪在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
号 955088020996000123)。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将广发银行北京新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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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7051512010000839)产生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转入了公司普通账户,并注销了该
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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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9,983,228.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10,661.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2,056,736.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293,953.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5.92%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2) 态日期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 不适
是 80,307,600.00 30,500,000.00 30,500,000.00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是
台项目 用
2、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不适
是 30,749,2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是
项目 用
不适
3、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是 33,182,828.70 1,682,891.99 1,682,891.99 100.00 已终止 不适用 是
用
不适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25,743,600.00 25,743,600.00 25,743,600.00 100.00 2016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用
5、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
否 80,556,800.00 80,556,800.00 100.00 2015 年 2 月 4,635,587.25 是 否
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2019 年 12 不适
6、天彩 e 保险平台项目 否 31,499,936.71 810,661.60 810,661.60 2.57 不适用 否
月 用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169,983,228.70 169,983,228.70 810,661.60 139,293,953.5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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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详见本专项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的说明。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详见本专项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的说明。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详见本专项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的说明。
整情况
公司为顺利推进“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和“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32,182,891.99 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32,182,891.99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
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5]000025 号《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5 年 1 月,公司已
经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将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转入公司的普通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项目进行中,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2,594,657.60 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向 的净额)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其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不适用
总额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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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
是否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 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性是否发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
(1) (2)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
效益
化
1、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
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
服务平台项目
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80,556,800.00 80,556,800.00 100.00 2015 年 2 月 4,635,587.25 是 否
2、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
项目
务平台项目
不适
天彩 e 保险平台项目 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33,134,985.03 810,661.60 810,661.60 2.57 2019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用
合计 - 113,691,785.03 810,661.60 81,367,461.60 - - - - -
1、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5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环境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拟终
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个人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项目”的后续实施,将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 80,556,800.00 元及其利息用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
额占全部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47.3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2、天彩 e 保险平台项目
体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体
系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33,134,985.03 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 31,499,936.71 元和利息收入
1,635,048.32 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彩经纪”)增资,同时用公司自有资金
6,865,014.97 元增资,增资后天彩经纪注册资本达到 5,000.00 万元,增加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天彩 e 保险平台项目的建设。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本金金额占全部募集资金的比例为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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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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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
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相关
会议等多种方式,对京天利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并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京天利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
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京天利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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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水耀东 张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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