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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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8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董监高人员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32,7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48%,计划在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不超

过 1,683,18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张作泉先生、周春丽女士、锁亚

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无限售

占公

截至本公告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 流通股

股东 司总

股东任职情况 日持股总数 股份数量 流通股 占公司

名称 股本

量(股) (股) (股)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刘彦峰 董事、总经理 3,742,724 3.05% 2,807,042 935,682 0.76%

王德胜 董事、副总经理 831,622 0.68% 623,716 207,906 0.17%

张作泉 监事会主席 706,886 0.58% 530,164 176,722 0.14%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周春丽 546,178 0.44% 409,633 136,545 0.11%

锁亚强 副总经理 905,316 0.74% 678,987 226,329 0.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4、本次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拟减 占公司

股东

股东任职情况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持数量 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刘彦峰 董事、总经理 935,682 0.76%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王德胜 董事、副总经理 207,906 0.17%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张作泉 监事会主席 176,722 0.14%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周春丽 136,545 0.11%

监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锁亚强 副总经理 226,329 0.18%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

锁亚强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

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已发行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

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如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

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刘彦峰等 19 名核心技术人员合计自愿锁定 1,005,75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

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监事张作泉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刘彦峰等 19 名核心技术人员合计自愿锁定 1,005,75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

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

述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张作泉先生、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签署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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