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 2017-42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湖北省宜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
回天新材料(宜城)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宜城回天”),
并由宜城回天投资建设年产 2 万吨高性能聚氨酯胶粘剂及年产 1 万吨车辆用新材
料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额 31,516 万元。在建设期内,建设投资分两期投入,
第一期投资 8,480 万元,第二期投资 12,720 万元,流动资金随生产负荷逐年增加。
宜城回天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8,000 万元,由公司以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节余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出资,并持有宜城回天 1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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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及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拟
新建项目已经科学严谨的可行性分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市场
布局,助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2014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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