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7-5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范围内施行,企业应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根据 2017 年 5 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规定执行。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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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
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
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
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
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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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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