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7-079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利润总额、净资产、总资
产不产生影响。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
起施行,该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
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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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要求,
公司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533,048.99元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本次修订仅对财务报表
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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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 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