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董事梁武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授权委托董事李旭东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崔治中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参加本次
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马闯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已于 8 月 13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
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
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半年度)>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 年半年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公司按照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天津瑞普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
药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补充龙翔药业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
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银行天津分行”)授信的借款人。龙翔药业可使用额度不
超过 1000 万元,公司为龙翔药业使用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实际担保金
额在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以龙翔药业与渣打银行天津分行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守军先生在上述决议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
文书。
龙翔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将要求龙翔药业在实际融资事项发生时
提供足以保障公司利益的反担保,从而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董事会审议的
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龙翔药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天津瑞普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