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7-090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公司按照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1、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收到或结转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仍然在“营业外收入”列报。
2、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 利润表:其他收益
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收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
到或结转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仍然在“营业外收入”列报。
(2)根据准则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不涉及报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表项目的调整。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