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
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需从利润表“营业
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公司未有与日常活动相关且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