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1
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00 万股,发行价格 9.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93,907,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8,907,000 元后的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245,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7 号《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 万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拟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拟投入
项目总投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建设期 项目备案情况
资(万元) 主体
(万元)
消费电子产品功
惠州智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1 能性器件生产基 60,003.52 22,500.00 2年
动力 目备案证(141326405000377)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惠州智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2 6,667.37 2,000.00 1年
目 动力 目备案证(141326415400378)
合计 66,670.89 24,500.00 - -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
足的流动性,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一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
包括但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
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
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 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 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议
存款等,可以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授权额度:闲置募集资金:1 亿元;
闲置自有资金: 5000 万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运营,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
金使用》等规章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人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保荐人,就此事项发表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
因此,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尚需履行的手续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