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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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7-049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17年08月23日在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昆山市前进西路1277号)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0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

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雅军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董事会认为,《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

1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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