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力电梯”)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康力电梯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康力电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10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052,56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9,999,995.83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31,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8,999,99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到账,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1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新建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38,500.00 7,685.31
2 新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电梯云服务平台项目 25,400.00 2,578.12
3 新建电梯试验中心项目 24,000.00 11,240.37
合 计 87,900.00 21,503.8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67,273.03 万元(未经审计,
含利息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其中 2,773.0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64,500 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实
现税前收益 7,913,993.13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序 金额 存续期(起息日 预期年化
发生主体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号 (万元) 至到期日) 收益率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
中信银行股份有 保本浮动 收益随时间
1 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 12,500 无固定期限
限公司 收益型 长短而变化
理财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
中国农业银行股 保本保证 2017 年 1 月 21 日至
2 丰181 天”人民币 15,000 3.05%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2017 年 7 月 21 日
理财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 人民币定向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3 10,000 3.60%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2017 年第 收益型 2017 年 9 月 20 日
21 期
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
中国农业银行股 人民币定向理财产品 保本浮动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4 5,000 3.60%
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2017 年第 收益型 2017 年 9 月 20 日
22 期
中国工商银行理财共
中国工商银行股 赢 3 号理财产品保本 保本浮动 2017 年 3 月 24 日至
5 5,000 3.50%
份有限公司 型 2017 年第 9 期 B 款 收益型 2017 年 7 月 26 日
(拓户产品)
工银理财共赢 3 号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保本浮动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6 本型 2017 年第 10 期 4,000 3.50%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2017 年 7 月 30 日
B 款(拓户产品)
工银理财共赢 3 号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保本浮动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7 本型 2017 年第 24 期 13,000 3.90%
份有限公司 收益型 2017 年 11 月 15 日
B 款(拓户产品)
合计 64,500 — —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目前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
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
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
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额度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上述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大额存单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银行保
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
规定的风险投资。
4、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在公
司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7、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
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独立董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
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 12 个月
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在 12 个月及额度内可滚
动使用,并同意提交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康力电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
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的重要理财手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康力电梯本次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慧娟 侯 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